八马茶业股份有限公司源于百年前的"信记"茶行,掌门人王文礼先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也是铁观音发现者王士让的第十三代传人。公司旗下有安溪八马茶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总部并具体负责产品生产和外销)、深圳八马茶业连锁有限公司(负责全国自营连锁)、厦门八马茶业有限公司(负责加盟及福建自营)。目前,公司参与管理茶园基地50000多亩,现有西坪和龙门两个加工厂,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年加工能力6000吨,其中龙门加工厂是目前亚洲最具现代化的乌龙茶铁观音精制加工厂。
公司简介
公司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国际环境管理体系和HACCP体系认证、QS体系认证,成为国家唯一乌龙茶GAP示范基地、国家茶叶标准技术委员会福建省唯一的委员企业、福建省唯一国家现代茶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福建省首个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从创办的第二年——1994年起连续15年保持安溪同行业纳税第一,公司选送的铁观音于1998、1999、2005年三次荣获"茶王"称号,创100g茶王拍卖4万元和7万元的新高。2006年"八马"商标荣膺"中国驰名商标", 2008年获"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公司自2004年获得茶叶进出口权,出口量年年攀升:2008年,出口量逆势而上占到安溪总出口量的70%以上。公司现已是5家世界500强企业的供货商,1996年,八马在深圳开出了第一家专卖店,截至目前,八马在深圳的专卖店已超过100家,在深圳、广东以及上海、北京、天津等一线城市已经开设800余家连锁店和加盟店的销售网络。
融资情况
2013年,八马茶业与IDG资本、天图资本、同伟创业创投、天玑星投资等4大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在泉州签约,4家风险投资机构联合向八马茶业注资1.5亿元。
据了解,此次4家投资机构联合投资,是中国茶业行业迄今为止最大的一笔私募股权融资,也是茶业行业首笔过亿元的私募股权融资,我省乃至中国茶行业借助资本市场跨越发展上具有里程碑意义。2014年1月12日,4家投资机构资金已全到账,该笔投资将主要用作打造八马茶业百亿工程的启动资金。
八马茶业连锁店接近1000家,店数位居全国茶行业第二位。
八马荣誉
各类荣誉
1.中国驰名商标
2.中国名牌农产品
3.中国信息化百强企业
4.中国十大放心畅销茶品牌
5.中国茶叶行业百强 福建首位
6.农业部唯一乌龙茶GAP示范单位
7.福建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8.福建省著名商标
9.福建省名牌产品
10.福建省品牌农业企业金奖
11.福建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12.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
13.福建省安溪铁观音行业技术创新中心
14.福建"安溪铁观音明星企业"
15.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16.连续15年安溪茶叶纳税居首位的民营企业
17.安溪铁观音十佳企业排名首位
18.安溪铁观音十佳品牌排名首位
19.连续三届荣获由政府组织的铁观音茶王赛茶王
20.中国乌龙茶出口推荐企业
八大荣誉
——中央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中国驰名商标
——中国名牌农产品高新技术企业
——中国信息化百强企业
——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铁观音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
——中国茶叶行业六强·福建省首位
认证信息
八大资质
--有机茶认证
--绿色食品认证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HACCP食品安全体系认证
--ISO14001:2004环境体系认证
--QS市场准入体系认证
--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
企业认证
ISO14000:2004环境质量体系认证
中国地理标记认证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
中国驰名商标
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
出口食品卫生注册证
有机茶认证
绿色食品认证
原产地标记注册
QS体系认证
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HACCP认证
加盟声明
鉴于: 深圳市八马茶业连锁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八马")系"八马"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者,拥有统一的经营模式及管理模式、统一的形象标志、统一的产品配送渠道,依法享有"八马"茶业系列产品的特许经营权。
为了整合经营资源,强化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福建省安溪八马茶业有限公司(下称"安溪八马")的生产优势及深圳八马的销售优势,保护加盟商的合法权益。根据《商业特许经营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溪八马现郑重声明如下:
一、自本声明之日起,安溪八马不再开展"八马"茶业系列产品的特许经营活动;
二、自本声明之日起,深圳八马系开展"八马"茶业系列产品特许经营活动的唯一特许人,享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权利,同时承担规定的义务。任何加盟"八马"茶业系列产品特许经营的客户均应取得深圳八马的书面许可;
三、本声明之日前已经安溪八马授权,并取得"八马"茶业系列产品特许经营许可的加盟商,应当自本声明之日起,按照原特许经营许可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八马重新签订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及其 他相关法律文件;
四、自本声明之日起,除深圳八马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授予的"八马"茶业系列产品特许经营许可,均属侵权,必须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五、深圳八马业务咨询方式:参考八马官网。
特此声明 福建省安溪八马茶业有限公司 2010年6月1日。